1月28日,國家環保部通報了近期開展的全國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專項執法檢查的結果,對存在問題的88家環評機構分別提出了取消資質、限期整改、縮減評價范圍、通報批評、內部整改等處理意見,并對49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通報批評。
在一些業內人士看來,這是環保部欲對中國的環評機構“清理門戶”,就是直指目前環評行業內心照不宣的各種亂象。
必須依法依規強化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提高環境影響評價的獨立性、客觀性、公正性和透明性。當前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面臨不少新情況新問題,需要進一步創新和完善。
2012年,環保部批復的240個項目環評文件中,基礎設施和民生工程項目79個,約占總投資的一半。對不符合要求的24個項目退回報告書,不予審批或暫緩審批,涉及總投資1000多億元。
提高環評機構資質門檻
一個客觀的事實是,現在的環評機構都掛靠在環保部門或者與環保部門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這是環評機構造假如此猖獗的一個重要原因。
要杜絕這些機構和地方環保部門利益上的關聯,類似造假機構應該被取締,現在很多地方的環境很糟糕,這些造假機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有些東西需要透明,比如一個項目的環評報告說“項目對環境沒有影響”,那么是否能公布專家名字,讓專家保證結論是真實的。處罰的力度過輕也是機構大膽造假的原因,發現造假,不僅環評機構要處罰,進行環評的個人和專家也要被處罰,比如終身禁止從事這個行業。此外,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