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賣方負責所有鍋爐蒸汽沖管用集粒器的設計和供貨,以及所有鍋爐蒸汽沖管用集粒器接口配合。鍋爐蒸汽沖管用集粒器接口的材質和尺寸應與買方提供的連接管道相一致。
4.2賣方設計結束后投產前圖紙必須經過買方審核,審核時應同時提供集粒器外管強度和集粒器通流面積計算書。買方圖紙審核結束同意設計方案后方可投入生產。
5 清潔,油漆,包裝,裝卸,運輸與儲存
5.1賣方所供設備應對設備進行妥善的油漆或其他有效的防腐處理,以適應遠途陸路、海運條件和大量的吊裝、卸貨以及長期露天堆放的需要,從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銹、腐蝕、受震以及機械和化學引起的損壞,做到從交貨日起12月內設備完整無損,同時要考慮承受吹管溫度的需要(建議采用耐熱的銀粉)。
5.2 賣方所供技術文件包裝妥善,能承受運輸和多次搬運,防止潮氣和雨水的侵蝕。每個技術文件均裝有詳細目錄清單。
5.3 設備應裝設用耐腐蝕材料制作的金屬銘牌,金屬銘牌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設備名稱、設備制造廠名稱、制造年月、制造廠產品編號、制造許可證編號、設備型號等。
5.4 設備包裝需按照買方提供的包裝程序和要求進行包裝和嘜頭的標識。
資料提供總則
2.1 賣方提供的資料應使用國家法定單位制即國際單位制,語言為中英文對照。所有圖紙、文件須同時提供電子文本。
2.2 資料的組織結構清晰、邏輯性強。資料內容正確、準確、一致、清晰完整,滿足工程要求。
2.3 賣方資料的提交應及時、充分,滿足工程進度要求。
2.4買方要及時提供與合同設備設計制造有關的資料。
2.5 對于其它沒有列入合同技術資料清單,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資料,一經發現,賣方應及時免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