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是投資低碳經濟的重要時間窗口:從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簽訂,到1997年《京都議定書》簽署,再到2005年議定書正式生效,低碳經濟逐漸步入歷史舞臺。《京都議定書》有效期截止于2012年,按照2007年“巴厘島路線圖”約定,2009年12月將召開“哥本哈根會議”,會上各國將就2012年以后的碳減排義務達成新的協議。目前各國正圍繞2012年之后減排義務進行磋商,由于美國態度轉為積極加入,會議取得進展的概率大。 碳交易必將是萬億美元的大市場——歐盟減排初具規模,美國減排已起步:目前歐盟已建立了相對完善的碳排放貿易體系(EUETS),大型排放源企業被分配一定的指標額度,企業可以自主選擇在EUETS購買或出售排放權。2008年,EUETS的交易額高達950億美元(全球碳交易市場1200億美元)。美國自2009年以來,改變了前任政府抵制減排的政策,正在籌建總額限定的排放權拍賣及交易體系,目標是在2050年之前將碳排放量減少80%(相對2005年)。在“2009美國清潔能源及能源安全”(ACES2009)法案中,提出將2020年減排目標設定為比2005年降低17%(該法案提出于3月31日,已于5月21日在國會能源及商業委員會通過,目前正討論修改,******修改版為6月2日。) 中國面臨越來越大的碳減排壓力,環境稅將為我國碳稅埋下伏筆:中國已經超過美國成為全球******的碳排放國,09年以來,美國已多次公開要求將發展中國家納入減排體系中,目標直指中國;我國面臨的減排壓力越來越大。目前討論中的美國ACES2009法案,明確提出“為了保證美國企業的競爭優勢,美國政府將為相關企業提供補貼,并調整相關貿易政策”。這意味著即使我國政府持強硬態度不參與任何減排計劃,國內諸多涉外行業也將面臨貿易上的“碳關稅”,被區別化間接征收“碳稅”。中長期來看,我國建立市場化減排體系也只是時間問題;而因為國內相關統計、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現下正處研究階段的《環境稅》預計將為“碳稅”征收做好制度上的儲備。 碳稅將改變現有的資產價值體系,并帶來相關設備投資機會:“碳稅”給所有的高排放產品增加額外的成本,從而導致能源、鋼鐵、化工、建材行業發生分化,高效低排放的廠商將具備額外的競爭優勢,目前應給予更高的估值水平;電力作為******的碳排放行業,未來有望成為試點——水電項目的價值必將獲得重估。建議擇機長線布局水電藍籌,另外大資金資產配置有必要向低碳排放行業及個股傾斜。2009年底的哥本哈根會議是股價變化重要時間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