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試
3.1 通過除氧器補給水口,凝結水口向除氧器送水,使除氧器空運行,觀察液位計水位,當液位計指示在正常水位時,停止進水。注意進水時間,觀察單位時間內進水流量。
3.2 溢流裝置、平衡容器內必須注滿水。
3.3 緩開在沸騰管閥門,向水箱內送汽,使水箱內水升溫,供汽速度應保證水箱無明顯振動,當溫度升至104℃(除氧器及水箱壓力為0.02Mpa)停止送汽。觀察除氧設備各處連接點有否泄漏。
3.4 手動開啟補給水、凝結水閥門,使其流量為給定流量的25%、50%、75%、100%,同時手動開啟蒸汽閥門,使設備維持在0.02Mpa壓力。
3.5 進行調試
調試內容:
3.5.1 調整二次蒸汽進汽閥門開度,需多次試調整。
通過水箱進入除氧器的二次蒸汽是除氧器深度除氧,以保證出水含氧量達標的關鍵,二次汽量過小可能使除氧水欠熱,水質不合格,而汽量過大,則可引起除氧器振動。且當總汽量不變時,同樣會引起除氧水含氧量超標。因此,在設備正式投入運行前進行調試,以保證水質達標的前提下,確定合適的二次蒸汽進汽量(二次汽閥門開度)。
一般是,其它參數保持不變,逐步開大二次汽閥門,使其汽量由小到大,同時測定其出水含氧量。當含氧量合格時,記錄閥門開度。
3.5.2 調整除氧器頂部排汽口閥門開度
正常運行狀態下,此閥門必定不是全開,而是小開,開度也應以除氧水含氧量合格為斷定方法。開度小氧氣和其它不凝氣體不能完全排出;開度太大,排出大量蒸汽且帶出水,浪費能源。
3.5.3 ******出力和最小出力試驗
在進入除氧器補給水量一定的前提下,增加凝結水量,使除氧器在工作壓力下運行,測量蒸汽調節閥開度和出水含氧量,當除氧器在工作壓力下運行,無明顯振動,閥門開度不超過90%,并能保證出水合格時,為******出力。
反之,減少凝結水量,當閥門開度不小于10%,為最小出力。
調試過程中,用戶組織人員對設備儀表,必須全面監視控制。